为进一步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职能,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全民健身热情,发挥志愿服务“主力军”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自治区体育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shetike307@163.com,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
联系人:张霈 电话:0951-5045987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