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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自治区体育局 作者: 日期: 2014-03-11 阅读量:

201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自治区体育局从体育工作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出发,主动、全面、准确地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就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况

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并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责任并积极发挥作用,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引导干部职工将主动公开作为一种自觉意识和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13年修订了《自治区体育局政务公开规定》和《自治区体育局党务公开规定》。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分为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应向有关部门单位公开的内容和应在本局及局内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三类。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注意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泄密。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有效利用各单位“公示栏”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和新媒体发布快速、受众广大、易于沟通的优势,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体育局门户网站专门设立了“公告栏”“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宁体快讯”四个公开公示栏目,全面及时地公开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和数量。2013年体育局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5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信息158条,发表信息19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部门职能类:单位简介,部门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分工,办事指南,服务承诺等。

2、政策法规类: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依法治理,普法教育,法制监督等。

3、行政审批类:体育局权力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及规则,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和审批结果等。

4、规章制度类:体育局相关规章、制度、标准等。

5、工作动态类:体育工作要点,体育工作进展情况,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青少年体育等业务工作情况,体育赛事报道,体育场馆开放等。

6、经费使用类:部门预算和决算等。

7、人事管理类:考试录(聘)用人员报考条件、办理程序与考聘结果等。

8、其他应对外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的主要方式。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

1、体育局门户网站。2013年对体育局门户网站的“公告栏”和“政务公开”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速度。

2、公示栏。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都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立了公示栏。

3、电子显示屏。利用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体育场馆的电子显示屏,在宣传中央和自治区重要精神的同时,重点公开体育工作政策、体育法律法规、体育发展动态等信息。

4、其它公开方式。在体育局门户网站公布了各处室、直属单位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工作传真,公众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咨询有关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没有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工作信息等都不收取任何费用,2013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自治区体育局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教育上还需再加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上还需再丰富。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教育,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引导群众特别是参与体育活动的人群有效利用发布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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