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55号提案答复的函
马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区各公共活动场所及居民小区增添儿童运动健身器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建设体育设施。我局牵头联合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四大提升行动”移民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暨体育“康乐角”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起,利用四年时间,按照销号管理的原则,分年度安排资金用于移民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暨城乡体育“康乐角”工程建设。
二、实施儿童体育设施建设。为支持儿童参与锻炼,引导儿童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锻炼意志,今年我局安排专项经费建设3个体育公园,体育公园建设有供儿童使用的活动设施(含秋千、滑梯、平衡木、攀爬类设施、沙坑等)。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在市、县(区)建设10个儿童多功能综合运动场地,供儿童免费使用。
三、加强体育设施维修维护。今年我局安排专项经费440万元对全区已经达到使用年限或损坏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新维护,切实解决锻炼难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加大针对儿童活动锻炼的设施建设力度,每年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建设供儿童使用的设施器材;支持督导各市、县(区)在居民居住小区、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增加适用于儿童活动、锻炼用的器材。
自治区体育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