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报送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2022年 1月10日
序号 | 执法 类别 | 行政执法数据 | ||||||||||||||
1 | 行政许可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0 | 0 | 0 | 0 | 0 | ||||||||||||
2 | 行政处罚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 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合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 行政征收征用 | 征收次数 | 征用次数 | 征收总金额 | ||||||||||||
0 | 0 | 0 | ||||||||||||||
5 | 行政收费 | 次数 | 收费总金额(万元) | |||||||||||||
0 | 0 | |||||||||||||||
6 | 行政确认 | 次数 | ||||||||||||||
310 | ||||||||||||||||
7 | 行政检查 | 次数 | ||||||||||||||
2 | ||||||||||||||||
8 | 行政给付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
0 | 0 | |||||||||||||||
填表说明:
1.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数量。
2.行政许可中,“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是上述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
3.行政处罚中,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按一件行政处罚计算,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
4.行政检查中,检查一个检查对象的,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5.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给付的统计范围是上述期间征收、收费、给付完毕的数量。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度体育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统计表
填报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填报时间: 2022年1月10日
序号 | 适用包容 免罚情形 | 适用包容免罚的违法行为 | 实际适用(件数) | 合 计 (件数) | 备注 |
1 |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 无 | 0 | 0 | |
2 | 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 无 | 0 | 0 | |
3 | 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减轻行政处罚情形 | 无 | 0 | 0 | |
4 | 其他适用包容免罚情形 | 无 | 0 | 0 | |
( 2022 )年度共计适用包容免罚事项( 0 )件 | |||||
填表人:卜强 联系方式:15009515115
附件3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度体育领域实施包容免罚动态调整清单
填报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填报时间: 2023年1月10日
序号 | 动态调整类型 | 适用包容免罚的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调整理由 | 备注 |
1 | 增加 | 彩票代销者发生《彩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为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更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彩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4号)第四十一条 | 工作需要 | |
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 | 情节较轻,没有违法所得。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三十一条 | 工作需要 | |||
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更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七条 | 工作需要 |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更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八条 | 工作需要 |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有违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更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九条 | 工作需要 |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拒绝、阻扰体育执法 | 经教育后能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并配合体育执法人员的。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五条 | 工作需要 | |||
2 | 删除 | 无 | ||||
3 | 变更 | 变更前:无 变更后:无 | 变更前: 变更后: | 变更前: 变更后: | ||
变更前: 变更后: | 变更前: 变更后: | 变更前: 变更后: | ||||
变更前: 变更后: | 变更前: 变更后: | 变更前: 变更后: | ||||
4 | 其他 | 无 | ||||
填表人:卜强 联系方式:15009515115
附件4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度体育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联络人名单
序号 | 单位 | 具体负责部门 | 部门电话 | 具体负责人 | 具体负责人职务职级 | 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自治区体育局 | 办公室 | 5602958 | 卜强 | 一级主任 科员 | 15009515115 | |
3 |
填报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填报时间: 2022年1月10日
填表人:卜强 联系方式:15009515115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