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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来源: 自治区体育局 作者: 日期: 2018-12-17 阅读量:
 

自治区法治办:

按照《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宁法府办〔20187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党发〔201831号)和《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印发〈2018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法府办〔20183号)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依据《区直执法部门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明确的八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配合,细化分工,组织实施,并进行了自查和总结。

二、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自评得分:6分)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对已公布运行的自治区体育局责任清单加强监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并有效落实,及时准确录入管理系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联合自治区编办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行政处罚行政职权进行了规范,编制了《自治区体育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后,以正式文件下发。《自治区体育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二批)》已报自治区编办审核。二是编制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按照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要求,结合体育工作实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编制了《宁夏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及时在局网站进行公布。三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采取自治区政务大厅综合窗口代办受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具体业务处室审核的模式,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会同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全区体育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指派专人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便民系统,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不见面、马上办”目标。四是政务服务便民高效。制定《自治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局门户网站开设“在线留言”专栏,开设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主动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我局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建立了《体育局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体育局便民服务措施》等规章制度,宁夏体育馆、亲水体育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都在醒目位置公开了营业时间、收费价格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实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向自治区法制办及时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自评得分:11.5分)

一是梳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根据“三定方案” 和体育工作职能,制定《自治区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治区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措施,编制财政预算、安排重大财政资金等重要事项都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二是用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了法律顾问,重大事项、重要合同文本都经过法律顾问的审核。建立体育系列高级评委库,与自治区人社厅、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等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定《自治区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都进行风险评估。三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体育职称评审、单位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议,咨询专家意见。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的基础上,送自治区法制办审查。按照我局听证事项目录,2018年没有发生需要听证的事项,没有召开听证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评得分:9.5分)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行政确认以一级运动员、一级裁判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没有产生过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我局行政处罚以违反《反兴奋剂条例》的处罚为主。由于以上原因,我局没有成立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收缴行政处罚罚款。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截止目前我局共有1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宁夏体育系统规范行政审批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体育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自治区体育局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依照标准和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等行政执法制度。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流程和《自治区体育局行政执法规范要求》,完善调查取证、告知、处罚、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评得分:1.5分)

一是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认真听取自治区人大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民主监督。依法向自治区人大报告工作和接受执法检查监督。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自治区政协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自治区政协的民主监督。2018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8件已经全部办结,并且以纸制和网上办理的形式进行了反馈。三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认真维护司法机关权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发生的法律纠纷,积极出庭应诉。由于我局行政执法行为非常少,多年来没有产生国家赔偿。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自治区体育局举报投诉和舆论监督制度》,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在线留言”板块,并公布了体育局微博和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联系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已回复网民留言20余次,没有收到群众举报。依据“体育局责任清单”,明确了单位、部门和个人的行政执法责任,严肃追究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五是依法实施行政层级监督。完善了全区体育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对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在设定行政职权事项、行政审批等方面进行了指导。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自评得分:6.5分)

一是立足实际开展行政复议。制定《自治区体育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在门户网站公示了体育局各部门的联系电话,畅通了行政复议渠道。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也没有因为自身行政行为引发行政复议。二是信访工作正常开展。我局由局办公室牵头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制定了《自治区体育局信访接访处理办法》,严格规范信访工作规程。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评得分:9.5分)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依法行政。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与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制定《自治区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体育局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体育系统普法职责任务,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制定《自治区体育局“四清单一办法”》和《自治区体育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构建了权责明确的普法责任体系。二是开展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及考核。建立了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培训、考试制度,创造条件引导鼓励干部参加法律学习培训。以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多次组织参加自治区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利用88日全民健身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体育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同时利用“智慧体育”微信公众号、局网站进行法律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

(八)依法行政组织保障(自评得分:13.5分)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国家体育总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能够按照自治区政府和法制办要求,及时上报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

自评总得分:68

三、工作亮点

(一)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梳理不见面办理事项,共梳理出全区体育系统7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可不见面办理率达到86%。通过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压缩审批时限等方式,我局行政审批承诺办理期限比法定办理期限共减少185个工作日,平均压缩率为66%;审批要件共减少5项;审批环节共减少2个。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自治区体育局“四清单一办法”》和《自治区体育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构建了权责明确的普法责任体系。组织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开展法律进运动队,重点加强教练员、运动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和落实运动队理论学习和队组集体学法制度、运动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开展体育法规政策、“8.8”全民健身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切实增强全体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学习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各处室行政执法水平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加强局党组对体育法治工作的领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体育领域改革,推动法治体育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不断推进体育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促进体育竞赛的公平公正,维护群众体育健身的公共权益。

(三)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手段。创新组织方式,完善实施措施,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进一步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和体育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充实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人才队伍,为体育法治建设提供人才保证。

 

 

     自治区体育局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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