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自治区体育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自治区体育局 作者: 日期: 2017-08-03 阅读量: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国家体育总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努力抓好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法治思维和行政能力、组织保障等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深入推进依法治体,有力助推了全区体育事业发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着力提高行政效能。认真推行行政审批改革,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时限,我局行政审批承诺办理期限比法定办理期限减少185个工作日,平均压缩率为66%;审批要件共减少5项;审批环节共减少2个。采取自治区政务大厅综合窗口代办受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具体业务处室审核的模式,2016年共完成一级运动员审批180人次,一级裁判员审批86人次,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60人次。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没有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作,联合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二是承接落实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对取消一级裁判员审批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改为后置审批,2项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了承接落实,根据我区体育事业发展和部门设置情况,向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提出了将我区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审批管理方式由非行政许可审批改为行政确认,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改为后置审批的意见建议。我区已经取消和下放的3项体育类行政审批事项没有中途截留和变相审批,没有随意新设体育类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建立“两个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指南要求,参照编制范本,借鉴江苏、浙江、安徽、湖南等省体育局经验做法,结合我区体育工作实际情况,在梳理体育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编制而成。经过梳理和自治区编办、法制办审核确定,自治区体育局现有权力清单9项,其中行政审批2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确认3项。201510月,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自治区体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自治区体育局行政职权事项清理调整意见》,我局也相应在局网站公示了《自治区体育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和《自治区体育局行政职权事项清理调整意见》。对已公布运行的自治区体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监督,研究制定了《自治区体育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办法》,确保行政职权发生变化后及时调整编制权力责任清单。截止目前没有需要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四是政务服务便民高效。制定了《自治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了“在线留言”专栏,回复群众的疑问和申请;开设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主动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我局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局新闻发言人。建立了《体育局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体育局便民服务措施》等规章制度,所属的宁夏体育馆、宁夏体育场、亲水体育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都在醒目位置公开了营业时间、收费价格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6年所有的政府采购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财政厅审核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投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不断提升政府立法的系统性和针对性。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和自治区法制办,报送立法项目计划和建议,清理执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梳理和征求意见,2016年没有立法项目,无修改、废止现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意见。编辑了《自治区体育局制度汇编》,强调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二是依据工作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工作需要,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规范性文件都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局领导班子进行了会议讨论。建立了《自治区体育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每2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2016年共向自治区法制办及时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两件,分别是《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指导意见的通知》(宁体发〔201625号)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类社会组织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宁体发〔201646号)。经清理,未发现需要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梳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根据“三定方案” 和体育工作职能,制定了《自治区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了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自治区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措施,编制财政预算、安排重大财政资金等重要事项都列入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二是用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了法律顾问,重大事项、重要合同文本都经过了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建立了体育系列高级评委库,与自治区人社厅、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等单位建立了合作机制,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定了《自治区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都进行了风险评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制定下发了《自治区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在局网站、单位公示栏及时公开信息。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业务处室调研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后,提出成熟意见和方案,才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策。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体育职称评审、单位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议,咨询专家意见。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送自治区法制办审查。按照我局听证事项目录,2016年没有发生需要听证的事项,没有召开听证会。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制定了《自治区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2016年没有发生决策失误。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局行政确认以一级运动员、一级裁判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没有产生过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我局行政处罚以违反《反兴奋剂条例》的处罚为主,全区多年没有发生违反《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由于以上原因,我局没有成立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收缴行政处罚罚款。按照自治区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截止目前我局共有1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二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行政裁量权,出台了《宁夏体育系统规范行政审批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体育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自治区体育局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依照标准和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等行政执法制度。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流程和《自治区体育局行政执法规范要求》,完善调查取证、告知、处罚、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2016年没有发生行政执法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认真听取自治区人大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的民主监督。依法向自治区人大报告工作和接受执法检查和监督。2016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5件,已全部办结,并且以纸制和网上办理的形式及时进行了反馈。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自治区政协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自治区政协的民主监督。2016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7件,已全部办结,并且以纸制和网上办理的形式及时进行了反馈。三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认真维护司法机关权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发生的法律纠纷,积极出庭应诉。由于我局行政执法行为非常少,多年来没有产生国家赔偿。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了《自治区体育局举报投诉和舆论监督制度》,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在线留言”板块,并公布了体育局微博和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联系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6已回复网民留言20余次,没有收到群众举报。依据“体育局责任清单”,明确了单位、部门和个人的行政执法责任,严肃追究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立足实际开展行政复议。制定了《自治区体育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在门户网站公示了体育局各部门的联系电话,畅通了行政复议渠道。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也没有因为自身行政行为引发行政复议。二是信访工作正常开展。我局由局办公室牵头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制定了《自治区体育局信访接访处理办法》,确保信访工作有序开展。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依法行政。法律学习以各级领导干部为带头,印发了《自治区体育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自治区体育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学习宣讲活动实施方案》,每年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都有法律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的内容安排。二是开展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及考核。建立了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培训、考试制度,创造条件,引导鼓励干部参加法律学习培训。以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多次组织参与了自治区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定《自治区体育局“七五”普法实施方案》,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印发了《自治区体育局“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运动队活动。不断总结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积极宣传法制先进典型,引导干部职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和意识。

八、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国家体育总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成立体育局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推行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政府工作经费有充足保障。围绕全区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印发《自治区体育局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并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效能考核目标。

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和配套保障措施不够。由于我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人员力量薄弱、全区多年没有发生体育行政违法行为、体育行政职权事项少等原因,全区体育行政部门缺乏行政执法经验和配套保障措施措施。二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区体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