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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马玉梅等2人一级裁判员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体育局 作者: 日期: 2021-05-28 阅读量:
 

宁体竞字〔2021 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确认马玉梅、李媛敏2人为健身气功一级裁判员。

  件: 健身气功一级裁判员名单.docx

 

 

自治区体育局

20215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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