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2023-00847 文号 宁体规发〔2023〕5号 发布日期 2023-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体育局 责任部门 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体育(教育、文广、旅游)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体育社会组织:

    《宁夏回族自治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体育局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体育局

                                           2023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明确责任分工,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申请、审核、授予工作,提高我区运动技术水平,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和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1〕131号)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运动员,是指参加体育总局颁布的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以下简称“等级标准”)中规定比赛的正式参赛人员。

   第三条 等级称号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第四条申请、审核、授予等级称号,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标准、程序和期限进行。

第二章 管理权限

    第五条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分级管理,等级称号分级授予。

第六条 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

第七条自治区体育局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授予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自治区体育局授权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五市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授予二级和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三章 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

    运动员参加等级标准规定的比赛,同时是自治区体育局(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每年公示的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中的赛事,运动成绩达到等级标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相应的等级称号:

   (一)代表我区行政区域内单位参加国际、全国比赛的运动员,非宁夏户籍运动员须代表宁夏在全国注册系统进行注册,原则上注册周期为4年;

   (二)代表个人或临时组队(须提前向自治区体育局报备)参加国际、全国比赛的宁夏户籍运动员;

   (三)代表本区行政区域内单位参加等级标准规定的自治区青少年锦标赛、全运会青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

    第十条 运动员以测试或其他非正式身份参加比赛获得的成绩,不得申请等级称号。

    第十运动员应当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第十 同一竞赛成绩只能申请一次等级称号。

    第十运动员申报等级称号应当向参赛代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在指定位置粘贴小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二)秩序册、成绩册原件(核对后返还)和复印件,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核对后返还)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申请等级称号的运动员,需提交符合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 运动员参赛代表单位同意后,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申请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审核部门。

    第十 申请集体球类项目等级称号的,由参赛代表单位按同一成绩申请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一次性报审核部门。当申请等级称号人数少于等级标准规定的人数时,参赛代表单位应当做出放弃等级称号其余申请名额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第十等级称号申请单位一般为运动员参赛代表单位。没有参赛代表单位(以个人身份参赛或临时组队参赛)的,申请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户籍所属地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参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分级授予等级称号。

第十足球项目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中国足球协会脱钩后各类工作事项调整办理方式的实施意见》(体办字[2016]66号)、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足球协会足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运动员等级标准》的通知(足球字201881号)精神,由中国足球协会授权宁夏足球协会负责实施。

第四章

     第十等级称号实行分级审核:自治区体育局为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审核单位。各地级市体育行政部门为一级运动员审核单位。各县、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为二级、三级运动员审核单位。

第十审核程序:

(一)申请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申请材料应当先报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审核合格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或运动员本人向授予单位报送;

    (二)申请一级运动员,由运动员参赛代表单位所属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审核部门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自治区政务大厅受理;

   (三)申请二级、三级运动员,由运动员参赛代表单位所属县、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审核部门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所属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大厅受理;

(四)自治区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运动员代表宁夏参赛的,申请一级运动员,由银川市体育行政部门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审核部门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二级、三级运动员,由运动员所在单位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审核部门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银川市体育行政部门授予。

宁东管委会辖区的运动员参加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赛事的,申请一级运动员,由银川市体育行政部门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审核部门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二级、三级运动员,由宁东管委会负责体育行业的行政部门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审核部门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银川市体育行政部门授予。

     二十 审核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合格后加盖单位公章报授予单位。

    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审核单位应当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次性退还申请单位或运动员本人。

     二十一 审核内容:

    (一)申请时限是否符合要求,赛事名称、主办单位、组别、小项、成绩、赛事级别、参赛人/队数、年龄等是否达到等级标准要求;

   (二)申请材料是否完整,表格填写是否正确;

   (三)申请条件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第五章 审批授予

   第二十授予单位在收到审核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全面复核,并在6个月内完成等级称号审批授予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授予单位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次性退还审核单位或运动员本人。

     第二十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审批授予单位按以下程序完成授予工作:

   (一)公示:授予单位将拟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姓名、性别、运动项目、运动成绩、赛事名称等信息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和官方网站等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批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授予单位以文件形式批准授予等级称号并将授予文件上传“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

   (三)公布:授予单位必须将授予的等级运动员信息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上公布,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四)存档:授予单位应当留存对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员的相关申请材料和公示文件,存档时限不得少于10年,授予文件永久存档。

第六章

   第二十已获得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可通过“体教联盟”手机应用程序进行等级称号查询。如需申领证书,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版照片,信息核对无误后,按提示完成操作。

    第二十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的等级证书编号共13位,其中前4位为授予年份,第5—8位为授予单位编码,第9位为等级编码,第10—13位为运动员在该年度的授予顺序号。

    第二十 授予单位编码按照体育总局公布的运动员审批单位和编码执行。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处罚

     第二十 自治区体育局对五市行政区域内的二级、三级运动员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审核不严、授予等级称号程序不规范等行为,自治区体育局责成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市政府,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违规从事运动员技术等级有关活动的,有权向同级或上一级的授予单位举报。

    授予单位应当公布接受举报的电话号码、来信地址、电子邮箱地址或传真号码等信息。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十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运动员,授予单位应当撤销已授予的等级称号,并可以作出3年内不受理其等级称号申请的决定。

     三十审核部门或授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授权单位责令改正并撤销违规授予的等级称号;情节严重的,授权单位可以撤销其3年以内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管理权限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市政府,对直接负责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及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

   (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的;

   (二)未说明不受理等级称号申请或不授予等级称号理由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或期限完成审核或授予工作的;

   (四)在审核和授予过程中参与弄虚作假的;

   (五)在审核授予过程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

   (六)在实施授予工作过程中,有非法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八章

     三十一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

    第三十如遇国家或我区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及相关项目等级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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