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周期宁夏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体育局 作者: 日期: 2022-04-15 阅读量:

各市、县(区)体育(教育、文广、旅游)局,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自治区级体育社会组织,其他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区竞技体育工作长足发展,全力做好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周期备战参赛工作,结合我区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人才培养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竞聘工作,现将《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周期宁夏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竞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自治区体育局

               2022年4月14日

(主动公开)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周期

宁夏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竞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区竞技体育工作长足发展,全力做好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本周期备战参赛工作,结合我区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人才培养需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特制定宁夏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才强体”工作方针为指导,以服从、服务宁夏竞技体育项目发展为宗旨,遵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优化资源,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出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的教练员。

二、竞聘范围

全区范围内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

三、竞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竞争择优;坚持突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岗位管理,实行竞聘制度;坚持用管结合,实行动态管理。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宁夏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竞聘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梅  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杨  成  自治区体育局人事与老干部处处长

蔡晓强  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处长

高晓民  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杨兆文  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处长

            祁  金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李振春  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党委书记

              韩卓文  宁夏体育科学技术中心主任

            许金明  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副处长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晓民担任,副主任由李振春、许金明担任,成员由逯晓莉、王铁、孙学东、金月、刘虎、马华组成。具体负责竞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竞聘工作专家组。根据主教练聘任专业评定标准,成立竞聘工作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中每个项目需有一名专业评审专家,具体名单以实际聘请人员为准。

(三)竞聘工作监督组。为切实组织好本次竞聘工作,保证竞聘的严肃性,确保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成立竞聘工作监督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祁  金

成  员:王晓凤  苏  悦  郑  姣  

五、竞聘岗位(共47个,详见附件1

(一)田径游泳自行车中心(17个)。

1.田径队马拉松组设主教练1名(外聘)、副教练2名。

2.田径队3000米障碍组设主教练1名(外聘)、副教练2名。

3.田径队短跑组设主教练1名。

4.游泳队一组设主教练1名(外聘)、副教练1名。

5.游泳队二组设主教练1名(外聘)、副教练1名。

6.自行车男队设主教练1名、副教练1名,机械师1名。

7.铁人三项设主教练1名(外聘)、副教练2名。

(二)射击射箭中心(12个)。

1.男子手枪班设主教练1名(外聘)、副教练2名。

2.女子手枪班设主教练1名(外聘)、副教练1名。

3.男子步枪班设主教练1名、副教练1名。

4.女子步枪班设主教练1名、副教练1名。

5.男子手枪速射班设主教练1名。

6.射箭队设主教练1名、副教练1名。

(三)摔跤举重跆拳道中心(9个)。

1.男子自由式摔跤队设主教练1名(外聘)、副教练2名。

2.男子古典式摔跤队设主教练1名、副教练2名。

3.女子自由式摔跤队设主教练1名(外聘)、副教练2名。

(四)武术攀岩网球中心(9个)。

1.武术套路队设技术专家1名(外聘)。

2.武术套路男队设主教练1名、副教练1名。

3.武术套路女队设主教练1名、副教练1名。           

4.武术散打队设主教练1名、副教练1名。

5.攀岩队设主教练1名、副教练1名。

六、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所从事项目的教练员职业。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创新能力和大局观、团队意识。

(二)专业条件。

竞聘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运动队教练员需具有竞技体育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且从事本专业体育训练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

2.退役运动员,需取得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全运会项目)前三名或全国运动会前八名的成绩。

3.全区各类业余训练单位的教练员需具有竞技体育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体育训练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并在基层执教期间培养3名及以上取得一级等级称号的运动员。

4.具有体育训练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成绩突出的可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竞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受纪律处分尚在影响期内。

2.在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方面受过处罚人员。

七、竞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2日。

(二)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

联系人:姬海霞

联系电话:0951-3850021   传真:0951—3850081

(三)报名方式。

1.竞聘者自愿向竞聘工作办公室报名,申请竞聘。

2.报名需填写竞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每个竞聘人只能申请竞聘1个岗位。

4.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竞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后,通知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竞聘会议。

(四)考评组成员。

1.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竞聘工作专家组。

3.竞聘岗位所属项目中心现役教练员。

4.竞聘岗位所属项目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

5.竞聘岗位所属项目中心运动员代表(每个项目3人)。

(五)具体流程。

1.竞聘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动员讲话。

2.竞聘人做陈述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陈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现执教项目、执教年限、执教成绩、竞聘岗位等);

(2)对所从事体育项目发展趋势的理解与分析;

(3)对竞聘岗位工作性质的认识及队伍现状分析;

(4)对本项目训练工作现状的基本认识;

(5)对做好竞聘岗位工作的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6)改进训练工作的突破点;

(7)在任期内所要完成的任务目标。

3.笔试。

笔试以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竞聘者专业执教知识能力,考试时间为60分钟。

4.面试。

采用竞聘领导小组与竞聘人单独问答的方式进行。

5.投票。

(1)与会人员对竞聘人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2)按照竞聘岗位所需人数进行投票,可以少选或不选,多选作废;

(3)所有竞聘人均参加投票。

八、竞聘成绩评定

教练员竞聘上岗采取执教知识能力考试考核60分(其中闭卷考试40分,业绩能力评定20分)、专家评审考核20分、民主评议20分,按得分高低获得上岗执教资格。

九、竞聘结果确定及公示

(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竞聘结果,提交竞聘领导小组,研究竞聘岗位预选名单。

(二)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提出考察名单,并进行任前考察。

(三)竞聘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十、聘期

(一)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教练员聘用协议》,聘期自签订聘用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并办理人事相关事宜。聘用人员为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按在编在岗人事劳资执行。聘用人员为外省市、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宁夏全区各市县业余训练单位教练员的,执行外聘教练员人事劳资规定。外聘教练员可根据双方实际,执行协议工资报酬。

(二)所有竞聘上岗的教练员需填写执教《承诺书》(包括遵纪守法、训练参赛安全、队伍管理、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等),并签订《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参赛目标责任书》。

(三)各项目聘用的教练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教练员聘用协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内聘的主教练,试用期不合格的调整岗位。同时,向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报备。

十一、其 他

(一)业务能力突出但不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经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破格参加竞聘。

(二)本方案竞聘岗位中的外聘教练员,不在本次竞聘范围之内。外聘教练员由训练管理中心提出办法和具体聘用人员,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后进行聘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