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体育(教育、文广、旅游)局: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体育局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全区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旨在全面了解掌握我区体育产业基本情况,为今后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各市、县(区)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本次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依据《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宁夏体育产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的复函》(宁统审发﹝2021﹞1号),以及自治区统计局批准的《宁夏体育产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由自治区体育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各市、县(区)体育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协助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本区域内产业统计调查工作。
三、各市、县(区)体育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调查实际需要,适时通过媒体、自有宣传载体等渠道开展宣传,为圆满完成全区2021年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各市、县(区)体育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等服务保障工作,于3月11日(星期五)前将专责联络员名单(附件1)报送至自治区体育局体育经济处。(联系人:兰兰 电话:5602886 邮箱:nxtyjjjc@163.com)。
自治区体育局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