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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区健美操、健身指导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换证的通知

来源: 体育科技中心 作者: 体育科技中心 日期: 2010-03-05 阅读量:
  

各市、县(区)体育局、行业体协、健身俱乐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和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关于对健美操专业技术等级指导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要求,实行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管理,逐步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过渡和接轨,自治区健美协会和宁夏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对持有原中国健美操协会健美操指导员等级证书和健身指导员等级证书的人员,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持有中国健美操协会和中国健美协会颁发的原健美操、健身技术等级证书者,在自治区健美协会和宁夏体育职鉴站报名并进行资格确认后,参加换证鉴定考试。

二、换证办法

(一)原持健美操国家级、一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一年以上者及持二、三级健美操技术等级证书者,对应参加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指导师、高级、中级、初级公共理论课培训且培训成绩合格者,可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

(二)凡持有中国健美操、中国健美协会颁发的健美操、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者,免健美操技术考核,只参加公共理论考试。考试鉴定合格者,颁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健美操专业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公共理论培训教师由中国和自治区健美协会资深培训专家担任,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指定公共课理论教材。

(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要求,此次换证工作结束后,没有参加此次换证鉴定的持证人员,今后若要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同时参加公共理论和技能操作的培训、鉴定考核。

三、报名时间

201031起至331止。

四、报名地点

宁夏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自治区体育场东看台下一楼  宁夏体育科技中心124)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中国健美操、中国健美协会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供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三)培训及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陈     

咨询电话:6188110(全区直拨)  0951-5014806

 

 

 

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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