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 撒承贤
工作分工:
主持体育局全面工作、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机关党委。
个人简历:
撒承贤,男,回族,1963年3月出生,宁夏银川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历任宁夏大学团委书记、思政部部长、学生处处长(学生部部长)、党委委员、副书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院(校)长,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等职务。
2018年2月至今任自治区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 文
工作分工:
负责群众体育、组织人事、体育扶贫、老干部等工作。分管人事与老干部处、群众体育处、社会体育服务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董 文,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宁夏海原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师范大学生物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历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外知识分子处处长、党派处处长,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副厅级)等职务。
2019年9月至今任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梅
工作分工:
负责备战训练、竞赛组织、反兴奋剂、后备人才、体育科研和冰雪项目等工作。分管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体育科技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张 梅,女,汉族,1963年6月出生,天津人,1975年1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宁夏大学艺术体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历任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副处长、体育总会秘书处处长、竞赛训练处处长、竞技体育处处长、群众体育处处长等职务。
2014年6月至今任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海雯
工作分工:
主持驻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王海雯,女,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宁夏永宁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宁夏农学院农经系毕业,自治区党校研究生学历。
历任自治区纪委纠风室副主任、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三执纪监督室副主任、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等职务。
2020年12月至今任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清林
工作分工:
负责法制建设、安全工作、政务公开、法规宣传、财务审计、体育产业、场馆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体育经济处、亲水体育中心、体育馆、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体育职业学院。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马清林,男,回族,1969年3月出生,宁夏同心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农业大学农业水土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历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宁夏人民出版社计划财务处处长,吴忠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农村文明创建处处长、社会活动处处长等职务。
2021年1月至今任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级巡视员 白 彦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白 彦,女,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四川简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历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助理调研员、经贸审计处副处长,自治区政府派驻黄河银行特派监督员(正处级),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正处级巡视专员、副厅级巡视专员等职务。
2019年12月至今任自治区体育局二级巡视员。
二级巡视员 白春明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体育总会工作,联系宁夏足球协会、宁夏篮球联合会、宁夏排球协会。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
白春明,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天津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宁夏大学体育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曾在解放军84705、84642、89748、89740部队工作,历任政治指导员、教导员、政治处主任。1999年转业历任中共海原县委副书记,中卫市民政局局长、中卫市市直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自治区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群众体育处处长、自治区体育局副巡视员等职务。
2019年6月至今任自治区体育局二级巡视员。